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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水 · 難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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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水總是不停留,一直往前不回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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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愛情這個詞,一旦跟“錢”扯上了關系,似乎就變得俗氣了許多。
談戀愛時,男生覺得要主動付錢。
在知乎上看到一個問題:
情侶同居租房該不該AA?
聽到有朋友說:
真羨慕你可以和男朋友一起住啊,省了一筆房租多好。
立刻被反駁說:誰說就一定省房租。
但是立馬就被反駁說:誰說和男朋友住就可以省房租呀?
我們是各付各的,說是為人花錢,其實就是合租的室友。
大家都以為男人承擔很多,但這個不是依靠的一方了的年代了。
在戀愛中,到底誰來付錢,成了很多情侶的心病。
情侶相處,究竟該不該AA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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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男 22歲 工作2年
跟女友異地戀兩年,現在同居半年時間。她說要跟我共同承擔房租,但我覺得既然是以後要生活在一起的人,誰的錢都一樣。
我去承擔房租,但她也會承擔其他的,會給我買衣服。
但我覺得,男生應該多付一點錢。
不要覺得理所當然,覺得這是一個面子的問題。
但現在的女的不是和我想象中的那樣。
我很喜歡她的一句話:我和你在一起是因為我愛你,而不是因為你為我付出太多。
感情這東西,不是說不能去談錢,是建立在彼此都願意付出的基礎上來談。
沒有任何一個人的錢是大風刮來的,無論是戀愛還是婚姻都一樣。如果一段感情的雙方都願意去付出,才是最好的。
03
女 25歲 工作3年
在之前的感情經歷中,我十分享受付出。
理所應當地認為男生就應該多承擔一切。
那個時候的我工作並不穩定,所以租房、吃飯基本上都是他付的錢。
到後面分手了,男朋友就生氣了:一直以來都是我在養你的,你憑什麼還要求那麼多?
那時我居然說不出話來。
所以現在相處過程當中,知道他付出了,就會想著去回報一些。
他願意為我付出是他有心,可我也想去承擔自己的那部分。
有人會說,那不是要分手了,其實並非如此。
談過了就懂得,如果感情中只有一方在付出,是會失衡的。
其實這樣的愛情,反而能更長久。
04
女 25歲 工作1年
我不是一個想要依靠別人的女孩,但是前提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。
我的前任,我一直以為我們在這段感情中的付出是對等的。
剛剛開始的時候,我們互相付出。他提出可以合租的時候,我沒有拒絕。
那天開始,就所有的一切就AA
我偶爾開玩笑說:我們這樣就像是合租的室友,比陌生人還陌生。
他就說:沒有結婚,算清楚就好了。
現在大部分的女生都有獨立的能力。
早就過了“男主外、女主內”的時代。
兩個人之所以能生活在一起,一定是希望能夠和對方有將來。
AA真的無可厚非,可不應該在感情中過度計較得失。
05
愛你的人,一定會舍得為你花錢。
不少的人走進誤區:男生只有肯花錢才算是真的愛情。
其實不是這樣的,一段好的感情,一定是要建立在雙方付出、平等對待的基礎上的。
好的親密關系,一定是雙方都在付出的。
付出和得到,這二者一定是共存的,戀愛是如此、婚姻也是如此。
蘇明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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